三、特定运输
(一)包车
162、什么情况按包车办理?
凡要求单独使用加挂车辆或加开专用列车时,均按包车办理。包车人应先向承运人提出全程路程单。
163、包车合同主要应载明什么?
经协商同意,包车人应与承运人签订包车合同。包车合同主要载明:
(1) 包车人、承运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2) 包用车辆种类、数量;
(3) 发站和到站站名;
(4) 时间;
(5) 包车运输费用;
(6) 违约责任;
(7)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64、签订包车合同时包车人是否缴付定金?
签订包车合同的同时,包车人应檄付定金。
165、包车人改变或取消用车计划时应缴付什么费用?
包车人改变或取消用车计划时,应向承运人缴付延期使用费或停止使用费;因包用车自其他站向用车站调运车辆产生空驶时,还应缴付空驶费。承运人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166、包车人在中途站、折返站要求停留时应缴付什么费用?
包车人在中途站、折返站要求停留时,应缴付停留费。请示延长使用时,由中途变更站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核收运输费用。缩短使用时,已收费用不退。
(二)租车及自务车辆的挂运与行驶
167、租车合同应主要载明什么内容?
向承运人租用车辆时,租用单位应与承运人签订租车合同。租车合同主要载明:
1、承租人和承运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2、租用车辆种类、数量;
3、租用的时间和区间;
4、租车费用;
5、违约责任;
6、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68、企业自备车辆或租车应怎样运行?
企业自备车辆或租车利用铁路动力、线路运行时,应向承运人提出书面要求,经协商同意并对机车车辆的技术状态检查合格后才能办理,核收挂运费或行驶费。长期挂运或行驶时,承运人应与企业或承租人签订合同。
(三)过轨运输
169、什么是过轨运输?
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办理直通旅客运输业务时节过轨运输。办理过轨运输应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批准。
四、运输事故处理
(一)线路中断对旅客的安排
170、线路中断铁路应该怎么办?
线路中断,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妥善安排被阴旅客。车站应将停办营业和恢复营业的信息及时向旅客公告。
171、线路中断旅客应该怎么办?
线路中数据,旅客可以要求在原地等候通车、返加发站、中途站退票或按照承运人的安排绕道旅行。
172、线路中断旅客的车票应该怎样处理?
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在旅客车票北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站名章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
173、线路中断旅客持票等候通车后继续旅行时应该怎么办?
旅客持票等候通车后继续旅行时,可凭原票在通车10日内恢复旅行。车站应根据旅客候车日数延长车票有效期。卧铺票应办理退票。
174、线路中断组织绕道运输时怎么办?
铁路组织原列车绕道运输时,旅客原票不补不退,但路途下车即行失效。
175、线路中断旅客自行绕道时应该怎么办?
旅客自行绕道按变径办理。
线路中断,旅客买票绕道乘车时,按实际径路计算票价。
(二)线路中断对行李、包裹的安排
176、线路中断对行李、包裹怎样安排?
对发站已承运的行李、包裹应妥善保管,铁路组织绕道运输时,运费不补不退。对滞留中途站的鲜活包裹应及时变卖处理。
177、收货人在中途站要求领取行李、包裹时应该怎么办?
收获人在中途站要求领取时,应退还已收运费与发站至领取站应收运费的差额。不足起码运费按起码运费核收。对要求运回发站取消托运的,退还全部运费。
178、旅客在发站或路途站停止旅行时行李、包裹怎么办?
旅客在发站或路途站停止旅行,而托运的行李已运至到站,要求将行李运回发站或路途站,运费不补不退。如要求将行李仍运至到站时,补收行李和包裹运费的差额。
(三)现场处理
179、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时应怎么办?
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时,车站或列车应会同公安人员勘察现场,收集旁证、物证,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编制客运记录或旅客伤亡事故记录并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按照旅客人身伤害或疾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