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祝立 作者文集
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一名北京来沪无业人员突然持刀闯入闸北区一综合办公楼内,连续捅伤多名公安民警和一名保安,随即被民警擒获。截至2日上午,已有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公安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受伤。(新民晚报2008年7月2日)
一件让人看上去匪夷所思的新闻、一件让人听上去振聋发聩的奇闻。一名28岁的无业游民竟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如入无人之境的在以震慑犯罪、保护人民为己任的人民警察的集中办公地,做出如此滔天大案,真的让人哑口无言,可心里仍忍不住在想:这样的警察队伍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如何保护的了辖区内的老百姓哪?
可话又说回来,被刺致死的6名警察除了是警察外,他们首先是公民,遭此厄运,实在让人惋惜,也因此痛恨那手段极其残忍的凶手。同时也真的想知道,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致使一名28岁的青年做出此等令人发止的事情来。
“据杨某(行凶者)交代,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闸北分局依法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什么事情都是有因果关系的,但从这个案件上看,因和果的比例相差的有点悬殊了,“涉嫌偷盗自行车”?不知是当场人赃俱获,还是有偷盗的嫌疑?“依法审查”?果真如此,道是真要考虑行凶者的精神上或是性格上是否有缺陷了。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当时警察分局办公楼里的女警察一个也没有受到伤害,而受到伤害的都是35岁以上的男警察,看来行凶者当时的神智还是清醒的,否则,不会将男女警察分的那样的清楚。
这就很让人联想到其因“涉嫌偷盗”被“依法审查”而不满的背后的真实情形了。前些时日,曾有报道阜宁县公安局的一对夫妇擅闯学校殴打教师的新闻;再前些时日,曾有报道兰州某警察实施刑讯逼供致无辜市民错押757天的事件;再再前些时日,曾有报道云南某警察因骑摩托车撞人起纠纷而致人2死1伤的案件,类似的新闻报道时常会在出现的各种媒体上。当然,这些被暴光的可谓是警察里的害群之马,警察形象在人民心目中的逐渐褪色与他们的所作所为有着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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